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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替身歌星小说介绍
重生之替身歌星_重生之替身明星

重生之替身歌星

情知起

小说主角: 凌至秋 尉迟 王玉 时钦 楚长东 杭韬 凌哥 魏俊楠 蒋宁 小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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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8/8 7:44:15

最新章节:重生之替身歌星最新章节 第120章番外 三雷若薛空烟 2023-08-08

小说简介:作为一个替唱,除了要替歌手唱歌之外,还要替歌手活下去?长相平庸、没可能出头的周博,却拥有天籁之音。因为家境贫寒,所以他甘愿成为偶像歌手凌至秋的替唱。在一场车祸中,周博搭救了凌至秋的性命,醒来之后,命运逆转,他竟然成为了凌至秋。令人想不到的是,他的声音也完美地转移了过来!新生的凌至秋,本以为…

内容摘要:“求求你放我下来”窗外天气明媚,阳光甚至大片大片撒在房间里光可鉴人的地板上,有一些细小的尘埃缓慢而优美地在空中盘旋起舞。略显沙哑的少年声音,痛哭流涕地嘶喊着,表达出了恐惧、慌乱、凄切、恳求的意味。啪!很响的一声。“啊!魏哥求求你放过我”少年呜咽着:“魏哥,我这周末还要去歌谣秀节目打歌求求你别打我了会被人看出来的”终于有个男人出了声,“放心。手脚、脖子和脸,我是不会碰的。你只要穿长袖长裤的打歌服就没有问题。”“呜”少年隐忍地哭泣。他的两只手腕合在一起被吊在屋子中央天花板突出来的一个圆环上,只有踮起脚尖能够接触到地面,所以他不得不用尽全力这么做,以至于站得摇摇晃晃。auzw.com他的皮肤白嫩细腻,就算是遍布红痕,也依然在阳光下透着晶莹的光泽,有一层浅浅淡淡几乎看不见的小绒毛。他整个人充满了一种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柔美的质感。腰肢纤细,线条流畅,双腿修长,脚踝白皙。他的手和脚都长得纤细漂亮,那双脚长得尤其秀美,脚趾头粉嫩,趾甲像一个个的粉sè珍珠。这少年染着夸张的金发,显然是常常补染,所以连发根都是金白sè,一点都看不出原来的乌黑。他的额头光洁饱满,汗水把几缕稍长的头发粘在额头上,看着十分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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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替身歌星书评精选
匿名书友
就是想找本能看的消遣 听说是悲剧 告辞
匿名书友
确实不错哦 不信大家可以去看看!
匿名书友
真是不错!
匿名书友
网游之重生盗贼 重生之贼行天下 神偷化身 网游之刺客重生 没想到看过的贼书 这本最早
匿名书友
第一年看的小说
匿名书友
汽车制造。太监
匿名书友
重生美国,发展电子科技
匿名书友
计算机。太监
匿名书友
八十年代,美国 计算机,粮草,可读
匿名书友
技术很扎实,选择也很不错,穿越ic设计技术指导书
匿名书友
像教科书多过像小说
匿名书友
简介:一个地球青年带着一座系统城市到异界,然后征战异界的故事,
这是我看过的第一本这种类型的书,据说是此类型第一本,个人仙草。
匿名书友
食之无味,弃之也不算可惜,但说不上毒,勉强给个干粮
匿名书友
小白文
匿名书友
小孩子流水文
匿名书友
比吃了屎都难受。前半部读的我如痴如醉,虽虐但较为合理真实,打斗精彩,剧情紧凑。可是从主角回山为分界,行文水准大幅下降。人物性格,语言,打斗描写,前后不自洽者众,并且后半部写手明显受古龙文风影响很大,突然开始:剑,好剑,本就是好剑。从仙草直降干草。真实从没如此厌恶一个作者,哪怕你特么阑尾了都好。套用作者一句话,我敢说本文没用枪手我不得好死,作者你敢吗。
匿名书友
我看过的第二本经典反武侠,或者说披着武侠皮的社会小说。第一本是温瑞安的《侠少》。不是要与温瑞安相提并论,抛开其他不论,本书确实从心路历程、行文转折、布局的合理性等等方面更胜《侠少》一筹,其社会意义更远胜之。这本书更像一本社会小说,王天逸的改变和经历难道不是折射你我这样的沉默大多数吗?整本书就是一个心里充满正义和理想的少年,接受了体制内的教育后踏入社会后,经过内心价值观的冲突与颠覆,经历了理想被现实幻灭后,逐渐冷漠、逐渐功利,甚至变得冷酷无情,即使功成名就以后,再细嗅蔷薇,也掩盖不住心里那头猛虎的饥饿咆哮。白首相知犹按剑,不是说要去伤害谁,而是步步陷阱的社会现实让我们不得不随时按剑防备。
匿名书友
一部优秀的黑暗讽刺类武侠经典!前半部热血向,后半部现实向,主人公刻画的极好,由一个单纯热血少年,逐步变成一个厚黑唯忠的干将,最后成为能出卖一切的枭雄。文笔细腻,将世界的阴暗,对人性的腐蚀刻画的淋漓尽致,让人打心底里发寒……打斗场面尤为出彩!
匿名书友
血淋淋的人性披露小说,和爽字不沾边。看了就是自虐,虐完了还是要来给5星。减1星的原因是此书缺最后一部。第一部里,男主是个天真正义的少年,他眼中的世界和真实的残酷世界是2回事,他有天赋,有奇遇,可惜这些并不能说明什么。他在武侠世界里无足轻重,被教会如何做人。他是蝼蚁。第二部里,男主进入了武侠体制内中层,脱去了过去的天真过去的热血和坚持,变得圆滑世故残忍,变得有利用价值而被利用。他是走狗。第二部的结尾他终于混的开始有点人样了,连那点人性挣扎都没了。本来应该有第三部,男主变成人的那一部,可是作者戛然而止,矫情的停在了刚刚脱离走狗身份的时刻。缺乏完整有始有终之感。可惜了。
匿名书友
作者显然不明白,一个真正的百人敌在封建社会有多可怕,要知道封建军队崩溃率也就百分之十,要杀一个真·百人敌,至少需要上千人在开阔地带围攻,上千武装团队是什么概念?而且,君不见周克华,不过三人敌之力,流窜全国,以现代之科学技术,出动数万人次警力方才击毙,以封建时代之技术,一个真·百人敌,自身就是一方巨擘势力,他可以对任何一个人或势力说No